新北市101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稚園教師甄選簡章 一、公告甄選科目及名額:101.05.14 二、網路報名:101.05.16-05.18 三、考試時間:101.06.24(初試);101.07.07(複試) 四、甄選科目、資格及名額: 1.確定甄選科目及資格:如下表所示
科目 |
相關系所(組)及資格 |
普通科 |
不限 |
英語科 |
具有下列4 款資格之一者: 1.通過教育部民國88 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。 2.畢業於英文(語)相關系所者、畢業於外文系英文(語)組者(含未分組之外國語文系,並經畢業之大學開具主修英文之證明者)、畢業於英文 (語)輔系者、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者。 3.修畢各大學專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20學分班者。 4. 達到CEF 架構之B2(高階級)者。 |
特殊教育 |
身心障礙科 |
具備國小階段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教師合格證書 |
資賦優異科 |
具備國小階段資賦優異類特殊教育教師合格證書 |
幼教科 |
具備合格幼教教師證書 |
學前特教科 |
具備學前合格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|
附註:音樂科、美術科、自然科及體育科為暫定甄選科目,俟查報各校缺額需求後,確認並列入甄選科目,併同上表確認甄選科目及缺額於下列時間公告。
2.名額:確切之甄選名額將視實際出缺情形,公告如下: (1)第1次名額公告:101年5月14日(一)下午6 時公告於新北市教師聯合甄試選系統(網址:http://career.ntpc.edu.tw)及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電子公文區。 (2)第2次增額公告:倘有增額之名額,將於6月22日(五)下午6時公告於新北市教師聯合甄試選系統(網址:http://career.ntpc.edu.tw)及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電子公文區。
五、複試教學演示科目及範圍:
科目 |
範圍 |
備註 |
普通科 |
要國語五年級上學期、數學六年級上學期,版本自訂 |
左列除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科、幼教科、學前特教科於教學演示前30分鐘抽籤決定題目外,其餘科目依教育部審查通過之100學年度九年一貫新課程教材完整版本為準,範圍以五年級上學期、六年級上學期,版本自訂並於演示前30分鐘抽籤決定年級、領域及單元。 |
英語科 |
五年級上學期、六年級上學期,版本自訂 |
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科 |
身心障礙學生生活及學習教學策略 |
特殊教育資賦優異科 |
以五、六年級上學期國語、數學、自然教科書之核心內容作充實及學習教學策略演示,版本自訂 |
幼教科 |
以幼兒教育相關教學內容為主 |
學前特教科 |
身心障礙學生生活及學習教學策略 |
1.音樂科、美術科、自然科及體育科為暫定甄選科目,俟列入甄選科目公告後,前開科目依教育部審查通過之100 學年度九年一貫新課程教材完整版本為準,範圍以五年級上學期、六年級上學期,版本自訂並於演示前30 分鐘抽籤決定年級、領域及單元。 2.應試所需課本教材、教學演示等需用器材請自行準備,考場不予提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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